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不同准驾车型,分别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评判标准。达到下列分值规定的,科目三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应当达到90分;
2、报考其他准驾驶车型的应当达到80分。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科目三之后的一门文科考试,主要考察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该文科考试在路考合格后一天内进行,可无限次免费考试。
关于补考:
驾考中科目二和科目三(长途和路考),都将有五次“正考”和五次“补考”的机会。其中每次参加考试时,都可同时有一次“正考”和一次“补考”机会,两次不过需重新约考,共可约五次。其中任意一次机会通过即算作合格,若累计十次均未通过,则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