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
古文献中,“越”即“粤”,古代“粤”、“越”通用。先秦古籍对长江以南沿海一带的部族,常统称为“越”,文献上称之为“百越”或“诸越”(包括吴越、闽越、扬越、南越、西瓯、骆越等等),广东被称为“南越”。隋唐以后,“粤”字意义收窄,指岭南地区,或称“南粤”。
直至近代,两广仍然称“两粤”。民国以后,以“粤”字作广东省简称。古国时期,广东北部、西北部和西部,大致是岭南苍梧古国统治地域,而广东的东部和东北部则是闽越族系和吴越族系所建古国。广东地区,从古国时期开始,就是多种文化汇合并存的地方。
秦朝时期
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后,派屠睢率领50万秦军攻打岭南;公元前214年,秦军基本上占领岭南。随即,秦始皇将所夺取的岭南地区,设“桂林、象、南海”3个郡。南海郡辖境是东南濒南海,西到今广西贺州,北连南岭,包括今粤东、粤北、粤中和粤西的一部分,辖番禺、龙川、博罗、四会4个县,郡治番禺。
今广东省的大部分地区属南海郡。此外,湛江等地属象郡,粤西有一部分属桂林郡,粤北部分地区属长沙郡。这是广东历史上有现存文献记述的第一次划分行政区。
两汉时期
公元前196年,汉高祖刘邦遣大夫陆贾使南越。赵佗受汉高祖所赐南越王印绶,臣服汉朝,南越国遂成汉藩属国。刘邦死后,吕后临朝,从经济上制裁南越国,并发兵南下攻打南越国,赵佗抵抗并反攻到湖南一带,断然宣布脱离汉朝,自称“南越武帝”。公元前179年,吕后死,汉文帝刘恒即位,再次派陆贾出使南越说服赵佗归汉。赵佗再次接受了陆贾的劝说,除帝号复归
汉朝,南越国正式列入中国统一的版图。公元前137年,赵佗去世。其后代续任了四代南越王。
魏晋南北朝
西晋时,今广东省腹地属当时的广州,粤北属荆州,雷州半岛和海南岛属交州。南北朝时代,中国政局南北分裂。增设的州、郡、县多集中在粤中、粤西、粤北地区,粤东地区设置较少。因为当时粤东农业经济没有粤西发达,交通也没有粤西方便。隋初,设广州、循州(今惠州)两个总管府统领诸州。隋炀帝废州为郡,改为郡、县两级,大加省并,今广东省境分属10郡、74县。晋代时期,由于北方五胡乱华,北方士族和黎民百姓纷纷逃到东南沿海,晋代岭南移民被称之为“流人”。
唐朝时期
唐初地方设州、县。岭南45州分属广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5个都督府(又称岭南五管)。655年以后,5府皆隶于广州。唐朝中期潮州汕头一带曾经隶属福建,属闽州都督府和福建节度使等。756年,升五府经略使为岭南节度使。862年(懿宗咸通三年),岭南道划分为东、西道,东道治广州,广东属岭南东道,这是广东省名中“东”字的由来,也是两广分为东西的开始。
五代十国时期
岭南为南汉王刘氏占据,行政区划基本上继承唐朝的建制。南汉升广州为兴王府;南汉后期,全境共辖60州、214县。后梁贞明三年(917),清海、靖海两军节度使刘岩立国,国都广州;国号初名大越,年号乾亨,次年改国号为汉,史称南汉;南汉立国后,承袭唐朝典章制度,并大体沿用唐代官制。
两宋时期
宋代地方行政制度分路、州、县三级。今广东省境包括广南东路14州和广南西路境内的7州,共61县。宋朝对唐制有所继承又有所调整。粤西及海南岛裁撤8个州,而粤东、粤北除循唐制外,仍保留南汉所增置的4个州。北宋灭亡和南宋末年,两度形成士族豪门、平民百姓和抗元将士南逃,两宋时期的移民潮从规模上远远超出了两晋。
元明清
元朝地方行政制度分省、路、府(州、军)、县四级,另有道,是省以下、路府之上的承转机构。今广东省境分为广东道和海北海南道。广东道道治在广州,海北海南道道治在今雷州市。元代,因战争原因,人口一度有所减少,至明代中期,又增至近400万人。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广东道为广东等处行中书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广东成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而且,过去长期与广西同属一个大区的雷州半岛、海南岛划拨广东统辖,结束了广东以往隶属不同政区的状况,广东省区域轮廓自此基本形成。终明之世,广东设10府1直隶州,统辖7州75县。明朝末年,再次有中原移民迁徙岭南。
清初承袭明制,地方行政机关分省、道、府、县4级,但将明时的布政使司正式改称为省。“广东省”名称正式使用,所辖范围与明广东布政使司相同。清代广东省最南的辖境是南海诸岛的曾母暗沙。西沙群岛(时称“千里长沙”)和南沙群岛(时称“万里石塘”)属于广东省琼州府的万州管辖。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北宋时期中国政府已在此行使主权,清政府更是经常派水师巡视。
中华民国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后,各省纷纷响应,宣布独立。11月9日,广东便实现“和平光复”,胡汉民为广东都督,陈炯明为副都督。11月10日,广东军政府正式宣告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10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成立;1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全省共设珠江、东江、西江、北江、粤中、南路、兴梅、潮汕、琼崖等9专区,共辖7市98县,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2年,广东省和广州市由中南行政委员会领导,将北海市及钦州专区划归广西,广西的怀集县划入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