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孕期处理甲亢孕妇应在高危门诊检查与随访,注意胎儿宫内生长速度,积极控制妊高征。妊娠期可以耐受轻度甲亢,故病情轻者,一般不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因抗甲状腺药物能透过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但病情重者,仍应继续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在妊娠中丙硫氧嘧啶丙硫氧嘧啶、后期抗甲状腺药物剂量不宜过大,一般以维持母血TT4水平不超过正常上限的1.4倍为度,可有轻度甲亢。>1.4倍正常上限时才用抗甲状腺药物。抗甲状腺药物中,丙硫氧嘧啶不但可阻断甲状腺激素合成,且阻断T4在周围组织中转化成发挥效能的T3,使血清T3水平迅速下降。常用丙硫氧嘧啶150~300mg/d,或甲巯咪唑(他巴唑)15~30mg/d,甲亢控制后逐渐减量。在预产期前2~3周不用药,或使用控制甲亢的最小有效量。丙硫氧嘧啶用量每天保持在200mg以下甲巯咪唑在20mg以下胎儿发生甲状腺肿的可能性极小对于在应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中是否加用甲状腺素的问题有争议,因甲状腺素不易通过胎盘,使用后反而加大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但联合应用能消除由于抗甲状腺药物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和预防胎儿由于抗甲状腺药物的影响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甲状腺肿大。由于抗甲状腺药物能迅速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有主张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后行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并取得良好效果,但目前一般意见认为妊娠期应避免甲状腺切除术,因妊娠期甲亢手术难度较大,术后母体易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旁腺功能减退和喉返神经损伤,并且手术易引起流产和早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