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非法集资案震惊整个金融圈。e租宝实控人丁宁财产充公,被判终身监禁,24名高管集体入狱,罚款19亿。这个案子诈骗范围涉及范围广泛,涉案金额高达700多亿元,受害者高达90万人。能返还资产约118亿元,返还比例约三成。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e租宝的宣传口号之一,是“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许多投资人表示,他们就是听信了e租宝保本保息、灵活支取的承诺才上当受骗的。e租宝共推出过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e租宝的推销人员在宣传时称,e租宝产品保本保息,哪怕投资的公司失败了,钱还是照样有。
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供述,他们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我们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前后花了8亿多元向项目公司和中间人买资料。“钰诚系”多位高管证实自己公司用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项目的事实。
“e租宝”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相当于把资金从“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
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据我所知,‘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不仅如此,钰诚集团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为“e租宝”的项目担保。有部分涉案企业甚至直到案发都被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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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
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
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
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
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一审宣判后,二被告单位未提出上诉,丁宁、丁甸、张敏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