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癌症患者一般化疗几次 带你深度认识化疗
根治性手术根据术后的病理结果,如果有淋巴结转移、神经侵犯、血管癌栓等高危因素,是必须要进行术后的辅助化疗的,一般来说4个周期就可以了。化疗结束后要定期复查。
4.特殊途径化疗
(1)腔内治疗 包括癌性胸腔内、腹腔内及心包腔内积液。通常将化疗药物(如丝裂霉素、顺铂、5-氟脲嘧啶、博来霉素)用适量的流体溶解或稀释后,经引流的导管注入各种病变的体腔内,从而达到控制恶性体腔积液的目的。
(2)椎管内化疗 白血病及许多实体瘤可以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尤其是脑膜最容易受侵。治疗方法是,通常采用腰椎穿刺鞘内给药,以便脑脊液内有较高的药物浓度,从而达到治疗目的。椎管内常用的药物有甲氨喋呤及阿糖胞苷。
(3)动脉插管化疗 如颈外动脉分枝插管治疗头颈癌,肝动脉插管治疗原发性肝癌或肝转移癌。
注意事项:
(1) 开始治疗前诊断必须明确,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与恶性组织细胞瘤必须得到血液学和骨髓细胞学诊断。恶性淋巴瘤与其它各种实体瘤必须得到局部组织的病理诊断,化疗药物一般不用于诊断性治疗,更不能作为安慰剂使用,以免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患者一般情况较好,血象及肝、肾功能正常,才能耐受化疗。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慎重考虑药物的种类与剂量:1,年老体弱;2,以往经过多种化疗或与放疗同时进行;3,肝、肾功能异常;4,明显贫血;5,白细胞或血小板低于正常值;6,营养不良、血浆蛋白明显减少;7,肿瘤骨髓转移;8,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9,有发热、感染或其它并发症;10,心肌病变等;11,慢性肺功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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