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5.1起禁止公共场所遛狗 6.1起罚款500元至2000元(图)

2012/6/17 1:45:51 作者:yxlady 来源:伊秀女性网
5月1日起沈阳各派出所均给办理犬证,犬牌已发至各派出所,派出所将出民警专管办理犬证事宜。专家解释说,养犬人违反相关规定欲进入相关规定场所的,公共场所管理人可以拒绝其进入。

A 给犬办证到派出所

5月1日起沈阳各派出所均给办理犬证,犬牌已发至各派出所,派出所将出民警专管办理犬证事宜。

5月份是缓冲期,给犬的主人处理禁养犬的时间。从6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对养犬重点管理区即三环内进行检查,发现饲养禁养犬后将进行罚没,对犬的主人进行500元——2000元的罚款处理。

B 遛狗别到公共场所

养犬人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应当遵守相关规定: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外,不得携犬进入幼儿园、学校、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公园、广场、纪念性场所、饭店、商店、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航空港、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专家解释说,养犬人违反相关规定欲进入相关规定场所的,公共场所管理人可以拒绝其进入。

C 查处违规养犬绝不扯皮

依照公约或者规约可以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主动避让他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惊扰他人。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挂犬牌,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应当立即清除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不得在住宅区的公用部位养犬;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妨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有市民担心,遇到养犬扰民问题向执法部门举报后,执法部门能不能查处到位?新的养犬管理办法的施行,涉及公安、畜牧兽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为了有效协调、快速执法,专门成立了沈阳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避免多个部门扯皮情况的出现。

D 爱犬被收留10日内还可认领

爱犬走失可以认领吗?市公安机关设立了犬留置所,负责收留弃养犬、无主犬以及被没收的犬。

除被没收的犬外,犬自收留之日起10日内可以被认领。超过10日无人认领的,可以由有饲养条件的人领养。无人领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符合养犬条件人可以认养犬留置所内的弃养犬和无主犬。只要依据规定办证,不另收取费用。

E 举报违规请协助取证

养犬人未办理养犬许可证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仍未办理的,处五百元罚款;无证养犬的,没收其犬,可以并处五百元至两千元罚款。被没收的犬由公安机关在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依法处理;携犬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的,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将由公安机关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执法部门执行相关规定时,需要调查取证。市民在举报养犬违规扰民时,最好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敢于站出来提供证据,以便执法部门查处。(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