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家养动物还有多远?

2012/6/18 16:56:59 作者:yxlady 来源:伊秀女性网
7日凌晨一名网友发表微博,称在昆明某路口,看见一只流浪小狗横穿马路,疾驰而来的一辆私家车发现小狗后不但没有刹车,反而加速向小狗冲去,导致小狗前后腿分别被压在车轮下。”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永祥认为,可以考虑先通过部门规章、行业法规或者地方规章的方式,引导人们对动物的态度和意识。

立法保护家养动物还有多远? 保护家养动物存在法律空白

7日凌晨一名网友发表微博,称在昆明某路口,看见一只流浪小狗横穿马路,疾驰而来的一辆私家车发现小狗后不但没有刹车,反而加速向小狗冲去,导致小狗前后腿分别被压在车轮下。这名网友在微博上曝光了私家车的车牌号,并直播了救助小狗的过程。

这条微博引起了网友的激烈讨论,有的甚至要求“人肉”车主。同时,不少网友呼吁通过立法来制止屡屡发生的虐待动物事件,但云南八谦律师集团律师林文对此并不乐观,他认为对家养动物的立法保护遥遥无期。

车主道歉 一次付清3年小狗寄养费

8日晚,车主通过金碧论坛发表了诚恳的道歉信,表示当时开车的驾驶人并不是他本人,而他也将小狗妥善安置到一家流浪动物收容救助中心,并一次性付清3年的寄养费。不管是舆论的影响,还是车主良心的谴责,能够主动致歉的态度最终得到多数网民的原谅。

黄菲是“昆明救助流浪动物协会群”的群主。3年前开始救助流浪动物后,现在黄菲感到越来越力不从心:“很多人有爱心,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付诸行动。而昆明市现有的救助站几乎已经爆满,等待好心人来认领的流浪动物已经太多了。”

保护现状 尚未有强有力的保护制度

2006年一组虐待幼猫的照片在互联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引发的互联网史上最大的“人肉搜索”。但多年来对于虐待非野生动物的行为仅仅以道德标准来约束,并没有一套强有力的保护制度。

林文介绍,我国目前保护动物的法律条款还存在缺陷。其中只有针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家养动物、或非野生动物的保护条款。一直以来都有专家和学者,草拟了一些对于保护动物的建议稿,如2009年由北京市常文纪教授起草的《动物保护法》,但是该项法案一直没有被提上立法日程。“我认为目前看来,我国对于非野生动物的立法保护,路途还很遥远。”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永祥认为,可以考虑先通过部门规章、行业法规或者地方规章的方式,引导人们对动物的态度和意识。

【观点PK】

正方:

市民熊女士:

为什么会有人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来?小猫小狗也是生命啊!光是靠道德的力量,已经约制不住这些丧心病狂的凶手了,国家必须要出台法规来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惩处!

网友张三丰:

谁都知道狗是人类最亲密的朋友,虐猫虐狗的行为是在伤害动物和人类的感情。既然能够立法限制城市养狗,也应该立法保护合法饲养的宠物。

网友love:

动物也是生命,和人的生命一样是平等的,尊重所有生命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应该出台惩罚制度来弥补道德的缺失。

反方

网友juju:

自己的权利都还没得到很好的保障,现在就谈保护小动物是不是为时过早了一点。

网友小明的哥哥:

我国每年只有几部有限的法律出台,所以在法律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必须保护需要保护的东西。虐猫虐狗的视频图片我也看过,但那不过是一时的淘气之举,没有必要上纲上线。

网友lisa:

因为互联网的出现,让这些事件频频曝光,我觉得有点小题大做。

他山之石英国:激怒动物或被监禁

为保护乌龟这一自然资源,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曾通过一项法律,即未经官方允许,任何人不得从加利福尼亚地区运走乌龟家养。那些已经被养在家里的乌龟的主人必须持有官方发给的乌龟护照。这样,乌龟养在家里才是合法的。

英国法律也保障了宠物的权利,如实施以下行为的人,会受到6个月以下的监禁或罚款:踢打方式虐待动物、激怒或恐吓动物,造成动物不必要的痛苦的人;以会导致动物额外痛苦的方式携带、运输动物的人;自行或协助他人挑逗动物或使动物搏斗的人。(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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