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消费就是指人们超过人们自身正常的消费,近乎奢侈的浪费,向高端的消费靠近的消费。
限制高消费令就是限制人的高消费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7、被限制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的民办高校。
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
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限制高消费属于一种处罚制度。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不分级别!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没有分执行案件金额的大小区别,只注重被执行人是否履行了法律文书效益,只要被执行人还未履行完毕法律文书义务,在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中就是属于限制高消费的对象,限制高消费没有按照级别来划分等级的,一视同仁的执行措施。
老赖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不是终生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
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1:不可以去澳门。
2: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是不可以出境的,而澳门虽然是属于中国的,但是因为不同的管治区。
3:所以必须办理了香港澳门通行证才可以前往,过程是必须在中国海关办理离境手续的。
限制高消费可以坐船
限高是可以坐船的,但是只限于那种用于普通的运输的轮船,不能够做那种高档的豪华度船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高消费不影响etc。
目前,ETC黑名单暂时没有与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关联,因此,不会直接影响个人征信。不过,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ETC黑名单严重者,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时,会收到银行授信、限制高消费、限制任职资格等,还不能坐飞机、不能住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等。
被限制高消费不可以出境,如需出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 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扩展资料
限制高消费解除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保龄球不属于高消费,玩一次保龄球也就100-300块钱。
“保龄球运动要重新普及,必须改变其高消费的形象,要突出它的健身功能,而且要和青少年挂钩。现在青少年喜欢这项运动的人很少,这次我们上海队来参加比赛的,主要还是上世纪90年代那批喜欢保龄球的人,男队的平均年龄超过了40岁,女队也有30多岁,这样的年龄结构很难推动这项运动向前发展,而目前水平最高的香港队本次比赛的参赛队员平均年龄只有21岁。”王永森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