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限制高消费哪里可以查到?

2024/9/28 1:45:04 作者:佚名 来源:yxlady
公司限制高消费哪里可以查到?

公司限制高消费哪里可以查到?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限制消费人员”即可查询。

登录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网页查询登录此网页;点击网页最后页“限制消费人员”查询。

可以在小程序里输入“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省份”进行监督查询。

公司也可以限制高消费吗?

公司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高消费的。遵循国家政策,我们应该提倡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在一个企业中,部门领导应该为下属树立好的榜样,不论是公司财物的购买,或者是团体的活动聚餐、旅行等都应该遵循合理消费,拒绝铺张浪费。但是,公司是没有权利干涉员工个人消费行为的。

限制高消费多少属于高消费?

高消费就是指人们超过人们自身正常的消费,近乎奢侈的浪费,向高端的消费靠近的消费。

限制高消费令就是限制人的高消费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7、被限制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的民办高校。

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

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个人限制高消费会影响公司吗?

好,被限制高消费了,避免被纳入失信人名单,避免被限制高消费,说明你的个人征信出了问题,赶紧解决掉。然后系统会在一定时间内解除。不影响正常上班!

被限制高消费的救济措施

欠下债务的人应尽量提前履行,影响生活和工作

限制高消费后公司账户会被冻结么?

限制高消费不会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是指该用户的银行卡不能支付高额的钱款。通常是因为银行卡产生了不良记录或是存在一些违法违纪的行为。

但如果不良记录情节较为严重或是欠款金额较大的话,银行卡也有可能会被冻结,具体的还需要看法院的执行力度。

公司注销了法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限制高消费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的信用惩戒,如果企业破产清算时,法人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是不会被限制高消费的。

限制高消费的高消费指什么消费?

不能住四星级以上酒店,不能坐飞机,高铁,孩子不能进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公司失信对法人限制高消费合法吗?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购买房屋,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同时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在民事活动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有限公司以其财产范围为限,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其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在法定代表人不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无权查封其个人账户。

但是,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公司没有财产履行债务,同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转移公司资金到个人账户构成抽逃注册资金,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有限公司的钱,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从而对其个人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法人被限制高消费公司可以注销吗?

法人被限制高消费公司可以注销。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办理,需要法人签字。 在确定办理公司注销手续时,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定代表人单方无权注销。同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注销。不能单凭法定代表人的意志注销公司。

限制高消费怎么查询?

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

1、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限制消费人员。

2、输入要查询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被执行法院即可查询的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详细规定了被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的人群以及被执行人不得产生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具体内容如下: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