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2024/10/7 11:48:55 作者:佚名 来源:yxlady
怎样确定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是比较专业的。

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消费税。

目前我国开征消费税的货物共分十五个税目,即: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

我国的消费税税率有三种形式: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税方式。

1.从价定率征收:是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与适用比例税率的乘积计算出的税额。例如:雪茄烟、烟丝、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实木地板、电池等等。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例题一:某卷烟厂2018年5月雪茄烟不含税销售额7356万元,其适用消费税率36%,计算其本月应缴消费税。

该卷烟厂应缴消费税额=雪茄烟销售额*适用税率=7356万元*36%=2648.16万元

例题二:上海某贸易公司2018年7月进口世界某著名高档护肤类化妆品3650万元,其适用消费税率15%,计算其本月进口报关时应缴消费税。

上海该贸易公司应缴消费税额=高档护肤类化妆品进口报关应税额*适用税率=3650万元*15%=547.5万元

2.从量定额征收:是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与适用的定额税率乘积计算出的税额。例如:啤酒、黄酒、成品油等。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例题:江南某黄酒厂2018年9月销售黄酒3600吨,其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240元/吨。计算其本月应缴消费税。

江南该黄酒厂应缴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600吨*240元/吨=864000元

3.复合计税,也称为混合计税。是指一种消费品同时按照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式相结合的一种计算消费税的方法。例如:甲类卷烟、乙类卷烟、白酒等。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例题:江北某白酒厂2018年11月销售白酒4500吨,不含税销售额54000万元,其适用消费税率20%,其适用消费税税定额税率1000元/吨。计算其本月应缴消费税。

江北该白酒厂应缴消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54000万元*20%+4500吨*1000元/吨=11250万元

应税消费品销售时间的确定: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应缴消费税的确认,均以销售、自用、进口报关时的具体金额、具体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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