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中国自或至欧洲(南航营运的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美尼亚、土耳其等除外)航线采用计件行李规定,经济舱免费行李额1件,高端经济舱2件,头等舱、公务舱3件,每件不超过23KG(50磅),且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58CM(62英寸)。5. 旅客非自愿改变舱位等级,应按照原票价等级享受免费行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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