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经典书籍原文?
原文
明嘉靖时,江西俞公,讳都,字良臣,多才博学。十八岁为诸生,每试必高等。
年及壮,家贫授徒,与同庠生十余人,结文昌社,惜字、放生、戒淫杀口过,行之有年,前后应试七科,皆不中。生五子,四子病夭,其第三子,甚聪秀,左足底有双痣。夫妇宝之,八岁戏于里中,遂失去,不知所之。生四女,仅存其一。妻以哭儿女故,两目皆盲。公潦倒终年,贫窘益甚,自反无大过,惨膺天罚。
年四十外,每岁腊月终,自写黄疏,祷于灶神,求其上达。如是数年,亦无报应。
至四十七岁时,除夕与瞽妻一女夜坐,举室萧然,凄凉相吊。
忽闻叩门声,公秉烛视之,见一角巾皂服之士,须发半苍,长揖就座,口称张姓,自远路而归,闻君家愁叹,特来相慰。
公心异其人,执礼甚恭,因言生平读书积行,至今功名不遂,妻子不全,衣食不继,且以历焚灶疏,为张诵之。
张曰:“予知君家事久矣,君意恶太重,专务虚名,满纸怨尤,渎陈天(上)帝,恐受罚不止此也!”
公大惊曰:“闻冥冥之中,纤善必录,予誓行善事,恪奉规条,久矣。岂尽属虚名乎?“”
张曰:“即如君规条中惜字一款,君之生徒与知交辈,多用书文旧册,糊窗裹物,甚至以之拭桌。且借口曰勿污,而旋焚之。君日日亲见,略不戒谕一语,但遇途间字纸,拾归付火,有何益哉?社中每月放生,君随班奔逐,因人成事,倘诸人不举,君亦浮沉而已,其实慈悲之念,并未动于中也。且君家虾蟹之类,亦登于庖,彼独非生命耶!
若口过一节,君语言敏妙,谈者常倾倒于君,君彼时出口,心亦自知伤厚。但于朋谈惯熟中,随风讪笑,不能禁止,舌锋所及,触怒鬼神,阴恶之注,不知凡几,乃犹以简厚自居,吾谁欺,欺天乎?
邪淫虽无实迹,君见人家美子女,必熟视之,心即摇摇不能遣,但无邪缘相凑耳。君自反身当其境,能如鲁男子乎?遂谓终身无邪色,可对天地鬼神,真妄也。此君之规条誓行者,尚然如此,何况其余?。
君连岁所焚之疏,悉陈于天,天(上)帝命日游使者,察君善恶,数年无一善行可记。
但于私居独处中,见君之贪念、淫念、嫉妒念、褊急念、高己卑人念、忆往期来念、恩雠报复念,憧憧于胸,不可纪极。此诸种种意恶,固结于中,神注已多,天罚日甚。君逃祸不暇,何由祈福哉?”
公惊愕惶悚,伏地流涕曰:“君既通幽事,定系尊神,愿求救度。”
张曰:“君读书明礼,亦知慕善为乐,当其闻一善言时,不胜激劝。见一善事时,不胜鼓舞,但旋过旋忘,信根原自不深,恒性是以不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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